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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是一种审美化的生活方式

  钟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设美丽中国,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主旋律。在物质条件不断得到满足的基础上,对“美”的追求已经是一种更深层次的内在需求。旅游与美密不可分,旅游涉及审美的一切领域。著名学者叶朗指出:“旅游,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审美活动。”在重新认识旅游的文化属性和社会属性的过程中,有必要深刻理解旅游审美的内涵及其价值。

  一、旅游是一个审美的体验过程

  “美学”(aesthetics)词源的意义是“对感观的感受”,是一门研究主体人对客体事物的主观审美感受的学问。旅游审美是旅游体验中的深层次内涵,旅游审美的过程是旅游者作为审美主体对旅游景观环境客体的情感观照和心理体验。曹诗图在《旅游哲学引论》中指出:“旅游是一项集自然美、艺术美和社会生活美之大成的综合性审美实践活动。”

  旅游活动是一种审美的体验过程。在旅游审美体验中,作为审美主体的旅游者置身于由审美客体营造的场景环境之中,主体的个人情感在客体的场景之中产生共鸣并得到释放,进而产生一种主客之间情景交融的愉悦体验。旅游审美的情感交流是双向的,审美主体和客体共同塑造了旅游景物之美。“美不自美,因人而彰”,我国旅游审美文化传统中特有的诗性关怀造就了具有中国气质的风景名胜文化内涵。例如,“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主体与客体的审美情感相互交融,赋予客体景观诗性的文化人格和深厚的文化内涵。

  二、旅游与生活美学的相互交融

  旅游不仅是一种观光式的审美体验,更加是一种生活化的审美实践。在满足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过程中,旅游从景点式的观光旅游逐步发展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休闲、度假、旅居生活方式,旅游审美的内涵也从惯常环境之外的景区景点逐渐进入日常的生活,旅游与生活美学的相互交融日益深化。因而,旅游是一种生活方式,从深层次来说是一种审美化的生活方式。

  “生活美学”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的生活趣味和审美品位不断提升,艺术化的审美逐渐进入日常生活,所出现的“审美生活化”和“生活审美化”双向进程的融合。生活美学的发展与旅游生活化的进程是相互交织促进的。杨斌(2020)提出,“发展全域旅游,共享美好生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人民对旅游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建设幸福产业为目标,是发展全域旅游,促进旅游融入生活、美化生活的应有之义。潘海颖(2016)阐述:“生活美学时代,旅游越来越成为大多数人生活的一部分,旅游与生活交织在一起,旅游本身就是一种生活方式,旅游是构成生活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旅游与生活美学的相互交融,一方面体现在从观光到休闲,旅游逐步融入日常生活。从观光到休闲,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已不仅满足于在旅游过程中的审美趣味,而是希望在生活的惯常环境之中也能够获得可游可观的审美体验。同时,旅游者也希望在旅游环境中尽量缓和异地非惯常所带来的身体疲累和文化心理不适,这也要求旅游环境逐步休闲化和生活化。

  另一方面体现在从旅游到度假,旅游成为居住和生活方式。从旅游到度假,也反映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希望将旅游的审美体验逐渐生活化和居住化,在旅游景区般的诗意审美环境中“诗意地栖居”。北宋画家郭熙在《林泉高致》中写道,“山水有可行者,有可望者,有可游者,有可居者……但可行可望不如可居可游之为得”,是中国人千年来对可游可居的审美环境的向往和追求。因而,旅游与生活美学的相互交融,是人民对更美好生活需求的现实反映和内在要求。

  三、通过旅游美化生活

  旅游是生活美学的载体,也是美化生活的重要方式。中国旅游文化从其起源之初,便深深浸润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活情趣、人生志趣和审美情操,是中国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升人民的美好生活品质,有必要涵养全民族的旅游审美,通过旅游美化生活,建设美丽中国。

  一是提升审美修养。从理论上深刻认识旅游是一种审美的体验过程,绝非“猎奇”“审丑”或粗浅的“感官愉悦”。在实践中要防止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对自然和人文之美的丑化、歪曲、庸俗解读和展现,大力推进文明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研学旅游、深度旅游,提升旅游者和旅游从业者的审美修养,通过旅游活动来开展“美育”,发挥旅游增长见识、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开阔心胸的作用,增进全民族的人文素养。

  二是促进审美创造。要提升旅游规划者、建设者和管理者的审美创造能力,在文化和旅游景区、设施、产品、环境的设计打造过程中要更好地展现自然之美、人文之美、艺术之美、人与自然和谐之美,鼓励营造出小而美的文化旅游空间。同时,也要促进旅游者作为审美主体参与到审美创造的过程中,将个体审美修养的提升带入到日常生活之中,创造出更多的生活场景之美。

  三是建设美丽中国。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旅游与美丽中国建设相统一,通过旅游美化功能的彰显,全民旅游审美素养的提升,促进对自然与文化遗产的保护,促进对自然与人文之美的展现,促进旅游景区景点和城乡人居环境的美化,充分发挥旅游对美丽中国建设的推动作用。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政策创新研究” [20ZD0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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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旅游报 责任编辑:张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