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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谦:中国旅游70年:行为、决策与学科发展(二)

  (接上)  二、中国旅游发展70年:计划与市场的双轮驱动  1949年后,中国的旅游迎来了它的新时代。不过,它的发展又分三个时期,每期发展的依据与力度也都各不相同。“第一时期”(1949-1976年)是一个低速发展时期;“第二时期”(1976-1993年)分为“前期”与“后期”:从1976年开始的“前期”仍然基本上保持着“第一时期”计划经济的运行模式,但因为政策的改变,从而开始了高速增长;而从...

  (接上)

  二、中国旅游发展70年:计划与市场的双轮驱动

  1949年后,中国的旅游迎来了它的新时代。不过,它的发展又分三个时期,每期发展的依据与力度也都各不相同。“第一时期”(1949-1976年)是一个低速发展时期;“第二时期”(1976-1993年)分为“前期”与“后期”:从1976年开始的“前期”仍然基本上保持着“第一时期”计划经济的运行模式,但因为政策的改变,从而开始了高速增长;而从1985年开始的“后期”,则因政策的开放而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阶段;“第三时期”(1993-2019年)则是中国旅游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1. 第一时期(1949-1976年):事业接待型的旅游发展阶段

  (1) 入境旅游。这一时期,中国的旅游是以接待极少数入境旅游者为重点的时期。那时在国家的政策层面,旅游业首先是为政府部门邀请的外宾服务的,作为国家外事活动的补充而存在;其次是为海外华侨和外籍华裔短期回国观光探亲服务的,如1949年厦门等地开始成立的“华侨旅游服务社”等。随着外国友好人士的到来,1954年又在首都成立了隶属国务院的外事接待单位“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和它的12个重要接待地的分社。国务院1956年批准的《关于中国国际旅行社的现状和1956-1957两年的工作规划》就明确指出,中国国际旅行社任务是为中央和地方国际活动而服务的。直至1964年中央决定成立“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时,这个与国旅总社政企合一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机构,也仍然是把“扩大对外政治影响”“为国家吸取自由外汇”作为工作目标的。由于在这一时期的旅游业属于特殊行业,国家对导游和有关服务人员都有极其严格的政治和纪律要求,虽然外宾所追求的旅游目的那时不一定都能够实现,但是他们的服务却深得外宾的好评。20上世纪60年代中期,因受“文革”的影响,我国入境旅游者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滑坡(据统计,1966年全国接待的外国人突然骤降到了500余人次,1967年更降到了300余人次;而那之前的1965年的入境旅游却有12800余人次)。

  (2) 国内旅游。在国内旅游方面,1949年后让老百姓欢欣鼓舞的新政权原本是打算好好地建设国家的,但因朝鲜战争和各种政治运动的影响,也无暇再顾及居民的旅游和旅游业。不过,民间的旅游活动也仍然在开展,只是出游者的身份已经发生了变化(被清算和受到波及的部分居民不再有参与旅游的可能;因此,知识界,尤其是科教系统工作人员的出游,就更显突出)。中小学生的邻近地的“远足”也仍然进行着。从继续出版的《旅行杂志》(该刊部分留在大陆的编辑重组了编辑部)来看,稿件反映的都是对新政权的拥护,对国家的热爱,以及对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的赞扬;作者也多是文化人(如就有文章说,旅游让人们看到了国家的发展,能够从工农兵那里受到了教育,因此有利于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早年的《旅行杂志》因为资金问题在1954年停刊后,中国青年出版社便在1955年创刊了《旅行家》杂志。热爱祖国河山,热爱祖国人民,增长知识,陶冶情操,自然就是杂志的主旋律;加之人们对旅游的向往,于是《旅行家》成为了取代《旅行杂志》的受人喜爱的刊物,尤其是在青年学生中间。由于1957年“反右”运动中《旅行家》主编(民国时期著名进步记者彭子冈)在反右斗争中受到不公平待遇(1979年已平反),以及其他原因,《旅行家》于1959年5月停刊。

  如果就旅游发展的基础物质条件来看,这一时期的铁路公路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民航业也得到了较好的开拓,再加上住宿业的改善和一些名胜古迹等得到的优化,所以,这个时期中国的国内旅游虽然仍旧不是大众旅游,但是旅游条件的变化和居民出游的体验,都是1949年以前所没有过的,只因缺乏详细统计资料,故难以说出它的发展规模来。1966年,大批青年学生以“红卫兵”身份开展了全国“大串联”,也许这不能算作典型的旅游活动,但在“革命串联”中的观光活动却是不可避免的,当是全球此前从未出现过的最为盛大的“伴随型旅游”。

  2. 第二时期之前期(1976-1985年):旅游业的崛起阶段

  1976年,中国民众告别了十年的动荡,在接下来百业待兴的大背景中,旅游业也开始迎来它史无前例的大好机遇。

  (1) 入境市场。入境市场的发展,首先得益于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旅游发展的政策突破。最先引人注意的是1979年7月,邓小平同志去黄山考察,同时也就黄山的情况对我国旅游发展说了很多的话。如“黄山是发展旅游的好地方,是你们发财的地方。省里要有个规划,……要很好地创造条件,把交通、住宿、设备搞好”。其实早在1979年1月,邓小平同志就已经先后对国家旅游总局和国务院同志做过很多的具体指示:“旅游事业大有文章可做,要突出地搞,加快地搞。旅游赚钱多,来得快,没有还不起外债的问题,为什么不能大搞呢?要狠抓一下旅游和城市建设,发展旅游要和城市建设综合起来考虑,开始国家要给城市建设投些资,旅游赚了钱可以拿出一些来搞城市建设。”“全国要搞若干个旅游公司。公司之间可以互相竞赛。赚钱多的工资就要多,搞得好的年底可以拿双薪。旅游业发展起来能够吸收一大批青年就业。要抓紧服务人员的培训,要他们学外语,不然盖起旅馆没有人。”“旅游局要用人得当,要有一些有闯劲、有干劲、有办法的人,只凭资格不行。要搞一些培训班,培养翻译、导游、经营管理人员,甚至服务员。服务员也要有知识,有一点外语基础。”“要保护风景区。桂林那样好的山水,被一个工厂在那里严重污染,要把它关掉。”“搞旅游,经理看来要请人,城市规划设计也要请人。有些华侨爱国心很强,我们可以用他们。科学院已请回一些华裔科学家,要经常了解他们的情况,发挥他们的作用。”(邓小平,1992)因为中国建设需要钱,需要外汇,邓小平同志便想到用旅游创汇争取更多的国际收入,这就为那之后我国旅业开辟出了第一条宽阔道路。因此,他的这些指示不仅成为了我国制定旅游业发展政策(尤其是入境旅游的)的依据,同时对如何处理好旅游发展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旅游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等,也都有了制定政策的明确依据。有研究者分析,国家旅游局1995年3月开展的创建和评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这个指示的启迪。有了1979年小平同志的明确指示,紧接着政府便有了一系列政策的出台,这就为中国旅游业拓开出了一条崭新的发展道路。应该说,中国旅游发展第二个时期之前期(1976-1985年)的迅速发展,以及其后期的部分发展,便是得力于政策的推动与政策的放开。

  1976年以后,由于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引力,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都希望能够看到中国的变化,希望看到不再闭关锁国的中国。这就是一个大市场形成的基础。尽管开始时规模还不算很大,但是它的增长确实十分惊人。从邓小平同志讲话的1979年到1985年,来自约160个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旅游、参观、访问以及从事各项交流活动的入境游客,已经从1979年的420万人次增加到了1985年的1783万人次,增长了324.52%;入境旅游收入,也从1979年的6.96亿元提高到了1985年的12.5亿美元。由此可见,有关方面一致做出的以发展入境旅游赚取外汇的选择,还是一个十分有力的选择。



  (2) 国内旅游。中国旅游的更大市场,应该是国内市场。旅游研究者早已揭示了居民可自由支配时间和可自由支配收入的增多是旅游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也逐渐认识到了社会的安定是旅游实现必须的环境。1976-1985年中国国内旅游出现的变化,主要还是政治形势的变化带来的。1976年粉粹了“四人帮”,也就为老百姓的旅游出行带来了收入的增长和时间的保障,并为其创造了旅游意愿实现的环境。1977-1978年,我国为全国职工进行了一次最大覆盖面的工资调高,这也就为部分职工可以挤出“闲钱”来旅游创造了难得的条件。与此同时,“文革”的落幕,也把职工的工余时间和法定假日还给了职工,这就为他们中希望去旅游的人挤出“空闲时间”出行带来了机遇。

  虽然历史的发展已经为中国国内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限于有关条件的不足,决策部门在《国务院关于加强旅游工作的决定》便做出了一个折中的决定:“近年来,我国国内旅游有很大的发展。由于目前交通、食宿、游览点等条件较差,暂不宜提倡发展国内旅游。但国内旅游事关党和政府同群众的关系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并组织接待好旅游的群众。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管好。”如通读文件全文就可以看出,这个政策的安排有三个关键点:第一,必须保证入境旅游的“政治经济双丰收”;第二,是由于现有条件限制“暂不宜提倡发展国内旅游”;第三,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把服务于群众的国内旅游的工作“管好”。因此,国内旅游在“不提倡”的情况下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在这一阶段,国内旅游发展依然取得了较大的收获。遗憾的是,由于没有确切的统计,以致国内旅游产业规模仍然难以准确测定。如据研究者引述那时有关部门的估算,到1985年时,我国的国内旅游已经达到了2.4亿人次,旅游收入也已经达到了80亿元(张广瑞等,2002)。如据有的研究者的分析,则这一时期我国国内旅游的发展规模更不容低估。如吴必虎等在论断“国内旅游的重要性还可从历年来沪旅游者数量构成中,国内游客与海外游客间的比例关系中看出”时,其列举的上海市历年宾馆入住人数的统计中,就有一组1980-1986年上海宾馆接待海外游客与国内游客的比重比较:海外游客仅占36.94%,国内游客则占63.06%(吴必虎等,1999)。即在“暂不宜提倡发展国内旅游”的制约下,在一些地方或一些行业,国内旅游者仍然成为了他们服务的主体。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发展,也才有了旅游业从第二个时期前期(1976-1985年)进入到第二个时期后期(1985-1993年)的新开拓。

  3. 第二时期之后期(1985-1993年):旅游业的市场化阶段

  (1) 迎接市场经济的政策突破。这一时期中国旅游发展的重大事件,就是1985年1月31日《国务院批转国家旅游局关于当前旅游体制改革几个问题的报告的通知》关于旅游发展要实现“四个转变”的发布。那就是“要从只抓国际旅游转变为国际、国内旅游一起抓”“从主要搞旅游接待转变为开发、建设旅游资源与接待并举”“从以国家投资为主建设旅游基础设施转变为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一起一上”“自力更生与利用外资一起上”。为此,该报告同时提出了“要按照‘政企分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散经营、统一对外’的原则,建立以国营旅游企业为主导的多种经济形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旅游经营体制;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高经济效益、高服务质量的旅游企业管理体制,把旅游事业搞活,开创旅游工作新局面,走出一条适合国情、日益兴旺发达的中国式旅游道路,做到政治、经济双丰收。”这个文件是1984年12月18日国家旅游局根据中央书记处、国务院对旅游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旅游工作的实际情况整理的,应该说那是综合了上上下下的意见而得出的。很显然,这里的“四个转变”就是这时候我国对旅游发展道路的明确选择,不仅我国的国内旅游由此有了比较明确的地位,而其中的建设与接待并举,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的“五个一起上”,事业转为企业,正是以市场经济手段增加我国旅游供给的明确措施。这不仅纠正了此前部分经济学人阐释的“发展旅游投资小,见效快”的错误认识,也纾解那种认为“国内旅游发展会影响入境旅游”的担心,这也就是1985年9月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部署“四个转变”“五个一起上”的来源。此外,这一阶段也有一些指导和部署性的政策推出。据对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编印的《旅游政策法规资料选编》的统计,在1985-1993年之间,国务院、国家计委和国家旅游局等出台的部级旅游政策法规就有99件之多。自然这也与长期非市场经济背景下市场运行能动性的启动力较弱有关。还值得注意的是,在该“汇编”分列的十项内容中,在国内旅游项下,只有一个文件,那就是199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旅游局《关于积极发展国内旅游业的意见》。也就是这个文件,标志着中国旅游接下来将迎来它第三个时期(1993-2019年)的新阶段。

  (2) 入境市场的发展。由于新政策拓宽了服务供给的瓶颈,因而入境市场又有了继续发展的空间。1986-1993年,入境游客的总量已经多达2.46亿人次,旅游外汇总共收入也达到了210.9亿美元,入境游人翻了一番多(增长了132.92%),入境旅游的年收入也增长了两倍多(274%),应该说是已经初步地实现了“政治、经济双丰收”的目标。



  (3) 国内市场的发展。由于1985年新政策提出的对入境旅游与国内旅游的“两手抓”,所以国内旅游市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1986-1993年,国内年度游客的总量已经多达24.2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也达到了2067亿元。如果以这八年的中间年份1990年的美元汇率折算,这八年国内旅游的消费,已经相当于432亿美元,大约已相当于入境旅游收入的两倍。
 


  4. 第三时期(1993-2019年):现代旅游业全面发展阶段

  在旅游活动的范围上和旅游活动的主体上,国际上常常将旅游活动的范围分为国内旅游和国际旅游(国际旅游又包括本国居民的出国旅游和外国人的入国旅游);将旅游活动的主体分为本国国民旅游和外国入境者旅游(上面所说的国内旅游和出国旅游,就是国民旅游)。由于我国存在着港澳台地区的特殊情况,所以我国习惯将“入国旅游”和“出国旅游”的“国”,暂时缩小到海关边境,所以就是“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同时业界和学界也将“国民”习称为“公民”或“居民”。如从一个国家旅游的全面发展来考量,国民的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应该是国家旅游的主体,国家旅游业的首先关注的,也应该是本国国民的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我国的旅游,在经过一段特殊时期发展重点的偏移之后,可喜的是,随着国力的增强,随着居民可自由支配时间和可自由支配收入多了起来,它的全面发展的时期终于到来了。

  (1) 国内旅游成为旅游业的主体。70年中国旅游发展的关键转折,发生在其第三个时期,其关键特征就是中国国民成为了国家旅游的主体。这一时段,发生了许多关键性事件,其中第一个最具代表的事件,就是1993年1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旅游局《关于积极发展国内旅游业的意见》。在这个文件里,不仅从国家层面再次强调了其对国内旅游在中国旅游中的地位的确认,而且有了具体的部署。这份我国第一次专为发展国内旅游业出台的文件,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对其“贯彻执行”的“积极发展”的部署,既使各部委和各地方在发展我国国内旅游时有了更明确的政策上的合理合法的依据,也因其部署的具体而增强了各部委和各地落实的执行力。从这时起,我国国内旅游的发展才不只是旅游主管部门的事了。这就为国内旅游的正常发展提供了一个全国性的共识。其实,国家有关部门和国家领导人对国内旅游发展早就有着比较明确的认识的。如1984年9月8日《经济参考》“论坛”所说的“我们国内的人想看看祖国的山河,这不是我们提倡不提倡,是群众有这个需要,我们要适应这个需要,满足群众的这个要求”的观点,正是对那之前的7月国家领导人胡耀邦在北戴河讲话的复述。只是由于国家对外汇的急需,而旅游业在那时仍然是我国三大创汇支柱之一,所以才在1985年通过的1986-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七个五年计划》中仍然把“大力发展旅游业”的目标定位在“增加外汇收入,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往来”。在199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积极发展国内旅游业的意见》时,各方面才一致地把将全面发展国内旅游的总方向定了下来。

  接下来第二件大事,是1995年我国工时制度巨大变化对旅游发展的巨大推动。自1952年以来,在我国职工中一直实施的是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八小时工作制”。自1995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按照该法第36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就在1995年1月1日起的“五天半工作制”刚实施不久,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又做出了《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依据修改了的新决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我国职工的工时制便改为了“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于是,我国职工得到了与当时发达国家职工相近的待遇,赢得了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的“双休日”。基于当时我国的其他休闲产业并没有得到相应发展,以致职工的假日生活除了家务和亲友聚会外,不约而同的第一选择便是旅游,于是很快便在全国各地形成了“周末旅游热”。

  更值得记住的,是4年后的另一个好机遇。那就是1999年9月国务院修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带来的“法定假日”的增加。它把将5月1日劳动节放假1天改为3天,将10月1日国庆节放假2天改为3天。还富有创新意义的,是1999年有关方面对这年“十一”放假办法的安排,借用了与此相邻两个双休日,连同新规定的3天法定假日,进而形成了7天的长假期。紧接着第二年的春节、五一、十一,也都沿用了这个双休日“位移”的办法,于是形成了每年的3个7天的“长假日”。于是1995年的“周末旅游热”便发展成了1999年后的“长假日”的“旅游井喷”。由于旅游供给的不足,于是国家旅游局与国家计委等12个委部局及时研究了“假日旅游”现象,并形成了“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的若干意见”上报国务院。中国的“黄金周”名称,就是在这个文件中第一次正式出现的。

  (2) 出境旅游从开端到成型。70年中国旅游发展中的公民出境旅游,也是在这一段时期才从前几年的萌芽走向成熟的。回顾它的发展,其也经历了从早期的“港澳游”“边境游”,再到“赴台游”“出国游”的过程。其蓬勃的发展,在1993年前后才逐渐形成开始旺盛的态势。

  “港澳游”是继1983年广东开放赴港“探亲游”和同意组织“赴港澳探亲旅游团”开始发展起来的,随着1984年开放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的探亲旅游(以“团进团出”和境外亲友支付旅游费用为前提)的批件和1986年“关于我常驻港澳地区人员的配偶”赴港澳地区的规定带来的全国范围的许可,随着1997年和1999年港澳的先后回归,赴港澳的限额开始放宽,加之境外亲友支付旅游费用的规定也渐被废除,并在1998年突破原来对“探亲游”的限制,以及2002年起“香港游”取消配额限制,于是港澳游开始成为出境旅游的有机部分。

  “边境游”是从1987年11月国家旅游局和对外经济贸易部联合发文《关于拟同意辽宁省试办丹东至新义州自费旅游事》开始的,后来的1988-1990年期间,以国务院办公厅或国家旅游局的名义又下发了文件,先后批准黑龙江、辽宁、吉林和内蒙古等省区的部分边境城市的一日或多日边境游。到1992年,国家旅游局提出开放黑、吉、辽、蒙、新、滇六省区21地的《关于扩大边境旅游促进边疆繁荣的意见》得到国务院批准后才得以铺开来的。而1997年国务院批准的旅游、外交、公安、海关等部门共同制定的《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的实施,从而使得边境旅游迈向了全国边境一致的持续发展轨道。

  “赴台游”是以1987年台湾当局宣布开放台湾居民到大陆探亲为发端的,由于第二天(1987年10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便公布了《关于台湾同胞来祖国大陆探亲旅游接待办法的通知》,至此,自1949年起长达38年两岸互相关闭的大门便开启了。2001年底,台湾又通过了《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将大陆居民分为三类,陆续放开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范围。随着地域性小规模的赴台游客的增加和政界人士的互访,2006年4月16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由此,由指定的大陆旅行社组团,实行团进团出和配额管理的赴台旅游模式便基本形成。2008年国民党在台重新执政,6月13日,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在北京签署《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2008年7月4日首发团成行。加之2010年春节前夕,海峡两岸互设旅游办事机构(“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台北办事处”与“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北京办事处”)正式成立,至此开始了两岸旅游的畅通。

  “出国游”的起步则要晚一些。最先得到发布的是1990年10月国家旅游局的《关于组织我国公民赴东南亚三国旅游的暂行管理办法》,允许的是在新马泰三国有亲友的公民出国探亲旅游,除了限定只有几家旅游社有资格组团从事国际团队旅游外,同时探亲旅游者还须取得海外亲友的有关保证(包括费用支付和旅游者如期离境回国)。继而在1992年,才又增加了另一个目的地国家菲律宾(国家旅游局发通知和出台管理办法)。到了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正式发布,除了对出境旅游经营企业仍然有资质限定,并对旅行社有明确的责任要求外,需要旅游者必须具保之类的要求也都没有了;至于旅行社为游客代办目的地国签证时,目的地国家对我国公民的收入和财产的限定则依该目的地国家而定。随着国家对外交往的增进,目的地国家也逐渐增多起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增多,双边管理部门对“旅游滞留”等发生机率减少的放心,于是这些年来游客“自由行”更加风行起来。

  (3) 当前我国旅游发展的新阶段。正是因为有了旅游大发展的外因,又有了新政策的主观努力,所以无论居民的国内旅游,还是中国公民的出境旅游,都迎来了有史以来最佳的发展机遇。

  对这些年来国内旅游的发展,国家统计局2019年8月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撰写的专稿称,“据文化和旅游部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人均出游已达4次,国内旅游人数超过55亿人次(55.4亿人次),是1994年的11倍,年均增长10.3%;国内旅游收入超过5万亿元(51278亿元),是1994年的50倍,年均增长17.7%。据测算,2017年全国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37210亿元,比上年增长12.8%,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1.9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为4.5%,比上年提高约0.1个百分点。分行业数据来看,旅游出行服务、旅游餐饮服务、旅游娱乐服务增长较快,增加值增速分别为15.3%、15.1%和17.2%。”

  在出境旅游方面,自1995-2017年的22年间,我国出境旅游人数由年出游500万人次增至1.43亿人次,年均增长17%。我国出境旅游人数居世界位次更在不断提升,1995年居世界第17位,2013年首次跃居世界第1位,2014-2017年更是连年稳居世界第一,成为了全球最大的出境游市场。与此同时,我国出境旅游支出也跃居到世界第1位。1995年我国出境旅游支出居世界第25位,2013年居世界第2位,2014-2017年也是连年第一(2017年,我国出境旅游支出额为2577亿美元,比1995年的37亿美元增加了2540亿美元,增长68.6倍)。2018年,国内居民出境16199万人次,增长13.5%。其中因私出境15502万人次,增长14.1%;赴港澳台出境9919万人次,增长14.0%。

  此外,入境旅游人数和国际旅游收入的增加也非常可观。1995年,我国入境旅游人数为4639万人次,居世界第7位,而2013-2017年则稳居世界第4位。2018年,入境游客14120万人次,增长1.2%。其中,外国人3054万人次,增长4.7%;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11066万人次,增长0.3%。入境游客中,过夜游客6290万人次,增长3.6%;国际旅游收入达127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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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管理》,2019年第12期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