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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新建:基于创新的遗产保护与利用研究

  一、世界遗产的终极价值   1、世界遗产数量快速增长   在2000年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4次会议形成的《凯恩斯决议》中规定,除了还没有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国家外,所有国家每年只能有一项提名。后来在2004年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修正为:容许一国提名两项世界遗产,但其中有一项必须是自然遗产项目;并同时规定,世界遗产委员会每年只接受四十五项世界遗产的申请。   这不仅反映了《世界...

  一、世界遗产的终极价值

  1、世界遗产数量快速增长

  在2000年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4次会议形成的《凯恩斯决议》中规定,除了还没有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国家外,所有国家每年只能有一项提名。后来在2004年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修正为:容许一国提名两项世界遗产,但其中有一项必须是自然遗产项目;并同时规定,世界遗产委员会每年只接受四十五项世界遗产的申请。

  这不仅反映了《世界遗产名录》已经成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进行遗产保护的重要工作手段,而且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世界遗产的申报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各国申报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涨。这一点从各国历年获准的世界遗产数量变化上可以得到印证。从1978年首批世界遗产名单公布到20世纪90年代之前,全球获批的世界遗产320项,1990—2005年获批的世界遗产492项。从具体的国家来看,同样反映了这种趋势。截至2005年,获批世界遗产数量最多的是意大利,共计40项,但是1990年之后获批的就达34项;我国的31项世界遗产中1990年之前的只有6项,另外25项是1990年之后申报获批的;而俄罗斯、韩国、日本、瑞典等国家所有世界遗产都是在1990年以后获批的。透过这些数字,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是,世界遗产名录作为工作手段为什么能够起到这么大的作用?世界遗产名录为什么会受到各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如此关注?

  我们需要思考快速增长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项“产品供给”,《世界遗产名录》的价值只有在存在合适甚至高涨的需求时才会凸显出来。而另一方面,各国中央和地方政府之所以会对《世界遗产名录》产生高涨的需求,也正是因为它具有独特的价值。

  2、世界文化遗产游是一种特殊生活方式

  其实,将世界遗产作为发展旅游业的金字招牌并非是中国特有的现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2)《世界遗产地的旅游管理》开篇就曾指出,“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定数: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原因恰恰是旅游者年复一年涌向这些遗产地的原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一项数字显示,在1998年,全世界就有近5亿人游览了552个世界遗产地。国外很多学者也认为,世界遗产的地位提高了目的地在游客心目中的名望。Thorsell、Sigaty(2001,转自郭英之,2005)曾对118个国家自然遗产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这些世界遗产每年的游客量大约为6300万。其中15个遗产景点的调查显示每年的游客量超过100万,美国的大雾山国家公园的游客量最大,达到926.6万;分布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32个遗产景点的游客量占所有游客量的84%以上。就像游客的吸铁石一样,世界遗产往往成为所在国(或地区)旅游业的核心竞争力来源。事实上,除了国际援助和政府拨款外,国外有很多世界文化遗产地的保护资金恰恰来自于旅游收入,比如埃及的金字塔、罗马尼亚的别尔坦和它的要塞教堂等。

  3、世界文化遗产是现代人的精神家园

  除了这种基于市场层面的价值认识之外,国际上对待遗产还存在另一个层面,即对其内在的文化及自然价值基于精神层面的认识。

  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规模的住宅重建和新建,欧洲城市中的历史建筑迅速消失,历史环境被破坏,城镇历史联系被割断,特色在消失。人们逐渐意识到在对待历史建筑态度上的错误,意识到文化遗产的存在价值(有些环境经济学家用调查人们的“支付意愿”来度量特殊遗产资源的存在价值)和文化遗产作为现代人精神家园的突出作用,人们不仅保护文物建筑,而且开始着手全面保护城市中的旧城区,希望通过保存一些成片的历史街区,以保留历史记忆、保持城镇历史的连续性。

  4、世界文化遗产是民族认同的终极表现

  全球化的加快推动了人们寻求民族身份特性的需求上升也是世界文化遗产热情持续高涨的重要原因。在全球化过程中,经济和文化都将不可避免地被纳入其中,从推动文化资源共享方面,全球化趋势将成为世界各民族密切关系的一个有利因素,但资源的共享不应导致文化价值的趋同。为了让本国或本民族的人民能够在同质化的过程中保持异质化的进程,就需要能够寻找本土文化的根源,展现本土文化的杰出表现,赋予国民以自豪的身份特性。这恰恰是世界文化遗产才能承载的历史使命。

  因此,不管是世界文化遗产体系的不断发展,还是泛世界遗产的不断出现;不管是拥有悠久历史的世界文化遗产的不断增加,还是更年轻的世界文化遗产的出现,这些都围绕着一个核心而展开,那就是世界遗产的终极价值在于集中代表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与文化,全面地反映一个国家和民族多元的文化艺术形式,反映了一个民族和国家对自身特性的认同和自豪感以及被世界认可的程度,它们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成就的标志。无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物质文化遗产、无论是传统的文化遗产还是现代的文化遗产都概莫能外。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七届会议所强调的,“……在一个生活条件加速变化的社会里,就人类平衡和发展而言至关重要的是为人类保存一个合适的生活环境,以便人类在此环境中与自然及其前辈留下的文明痕迹保持联系。”这就是文化和自然遗产在社会生活中所应该发挥的积极作用。

  二、对世界遗产的再认识

  1、世界遗产的保护不是孤立的

  文明的时间轴由三点构成——过去、现在和未来。现在我们已经接过了“过去”传递的接力棒,通过世界遗产名录和泛遗产的概念,我们正在忠诚地与“未来”进行着交接工作。这也是《世界遗产公约》和《关于在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中所赋予我们最重要的任务:“……任何文化或自然遗产的坏变或丢失都有使全世界遗产枯竭的有害影响”,“……这些遗产构成了……丰富和协调发展当代与未来文明的一种源泉”,“……任何一个国家……有责任保护这一部分人类遗产并确保将它传给后代”。

  但对世界遗产的保护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总干事阿奇姆·斯坦纳在认同“将人类生活与我们的自然资源基础割裂开来是导致灾难的源泉”的同时,更加深刻地指出,“如果不能认识到人类是高效和平衡发展的关键变量的话,保护也不能成功。”这等于明确地指出,“原封不动的保护”(preservation)不是世界遗产保护的理想选择,在利用的基础上进行保护(conservation)才是可行的保护模式。正是基于同样的理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承认世界遗产内涵的巨大经济价值,并在发表《世界遗产公约》的那个大会上通过了《关于在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其中第62条明确指出,“在不忽视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巨大经济和社会价值的情况下,应采取措施促进核增强该遗产明显的文化和教育价值,以服务于保护、保存和展示该遗产的基本目的”。在《世界遗产公约》颁布30周年的200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了《世界遗产布达佩斯宣言》,其中第3条明确指出,“努力在保护、可持续性和发展之间寻求适当而合理的平衡,通过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提高社区生活质量的适当的行动使世界遗产得到保护。”

  2、通过利用凸显世界遗产保护的意义

  如果认同世界遗产巨大的经济价值,那必然会涉及到这种价值如何体现的问题。在交换的经济中,任何经济的价值总是通过交换来实现的。如果没有了交换,世界遗产的价值就无从体现,“遗产”也就成了“遗物”。而让世界遗产成为“遗物”,这显然不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世界遗产公约》的本意。《公约》第四条明确指出,对世界遗产的“确定、保护、保存、展示和遗传后代”是每个缔约国的责任。既然世界遗产已经成为处于快速变幻时代的人们的精神家园,那面向全社会的世界遗产的展示自然就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社会文化和精神消费需求,对遗产的管理自然也就必然会涉及经济性的利用和经营管理的问题。其中自然也包括了遗产旅游的问题。

  1996年,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和地球理事会制定的《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中指出,我们不能坐等“……遗产和文化衰败下去……”,我们应该“为资源创造价值,否则这些资源的保护将被视为没有财政上的价值,这些资源包括……建筑物遗产(如泰姬陵和吴哥窟)和文化遗产(如传统的生活方式)等”。对于在国内备受诟病的世界遗产旅游开发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有清晰的认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地的旅游管理:遗产地经理的实用指南》一书的开篇就指出,“这是一个无可逃避的定数: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原因恰恰是旅游者年复一年涌向这些遗产地的原因。事实上,世界遗产地属于每一个人以及我们应该为后人保护这些遗产正是世界遗产公约所赖以存在的基本原则。那么,如何融合我们的信念以及我们对旅游带给世界遗产的影响的担忧?答案就是可持续旅游。”

  3、遗产地旅游不是洪水猛兽

  如果暂且撇开旅游利用这个层面,单就可持续概念进行剖析,我们可以发现,可持续是一个系统的概念,它至少应该包括生态可持续、社会可持续和经济可持续三个层面。任何一个系统的可持续发生了问题,整个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都无法实现,只有三者的可持续要求都得到保证,才能建立一个稳固的可持续发展“铁三角”。

  3.1通过社会均等和参与达成遗产地的社会可持续

  如果不能改善遗产地人们的生活福利水平(包括缓解贫困)、不能解决他们的公平参与和均等获利的问题,在一个更大社会系统中的世界遗产的保护是无法得到保障的,这就是IUCN总干事“如果不能认识到人类是高效和平衡发展的关键变量的话,保护也不能成功”这一重要论断的诠释。如果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世界遗产最新的保护理念来看,“孤岛模式”将被摈弃,整体保护的思想将成为主流,而保护范围的扩大自然就会涉及到更大范围内的人的问题,社会系统可持续的要求也就更加突出了。

  3.2致力改革获取效益以保证经济的可持续

  要保证经济系统的可持续,就需要改善经济政策、经济效率等方式推动遗产的经营管理,从而保证遗产产业自身的可持续,而西欧各国走上遗产管理制度改革之路也正是迫于遗产数量大量增加、遗产保护和遗产服务等成本上升问题所作出的选择,“(英国的遗产)或是采取商业经营,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利益空间;或是在面对其他单位的改革时,一仍故我,承受被抛弃的风险,——它的来自参观者的收入将会丢失给休闲、娱乐、教育领域的对手,它将会倒闭并丧失遗产资源”(徐嵩龄,2004)。

  3.3加强遗产地管理推动生态系统可持续

  要保证生态系统包括文化生态的可持续,就必须在特定的容量范围内进行开发利用。但是容量概念本身只是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手段之一,而绝对不是可持续发展目的本身。遗产地容量的大小往往取决于游客的时空分布、消费技能和保护意识和有关方面的管理能力以及开发利用的具体方式。正如厄瓜多尔戈拉帕哥斯国家公园技术部主任MichaelBliemrieder所说的,“人们总是将我们所遇到的各类问题归罪于旅游业的失控。在戈拉帕哥斯,虽然旅游的确可能带来潜在的灾难,但却远未失控。……1995年戈拉帕哥斯接待了5.6万人次的参观者……1996年的期望值是6.0-6.2万人次。尽管如此,这仍远低于根据我们现在的管理能力预测的环境容量。”

  因此,只要能够坚持“铁三角”原则,遗产地旅游并不是洪水猛兽。尽管IUCU的研究指出,“城市或旅游业迅速发展计划造成的消失危险”是造成遗产被列入濒危世界遗产目录的原因之一,但对现有35处濒危遗产的原因分析中,只有1981年以文化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耶路撒冷古城及其城墙,因为无序的城市发展、观光旅游又缺乏必要的维护,导致城市建筑物老化,从而于1982年12月17日的世界遗产大会第6次会议上被纳入《世界濒危遗产名录》。

  4、创造未来遗产是有效的出路之一

  对遗产保护和利用的讨论其实都是技术层面的,回归到文明的时间轴上来看问题,对应于“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时间维度,我们对世界遗产的深层次认识应该是“保护、利用和发展”。不可能单纯提倡保护,如果只提倡保护而反对利用,那就是奢侈的代际公平和歧视的代内公平;如果只是保护和利用而没有发展,依然后遭到后人的指责。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未来战略是要建立更有代表性、平衡性和可信的世界遗产名录。但是这种代表性和平衡性不仅表现为国家之间、各种遗产类型之间,还应该表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之间。这种历史阶段的平衡性和代表性不仅应该有史前文化、历史文物,还应该有现代艺术、工业艺术,而从大时间跨度而言,不仅应该有代表历史的文化遗产,还应该有能够反映当代创造力的文明实证符号。

  在文明的时间轴上,“现在”不应该成为一个“虚无”,我们应该用什么来创造、反映今天文明?我们应该怎样来丰富“未来”的文明进程标志?答案就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避免以建设的名义破坏遗产,另一方面又始终如一地贯穿“为未来创造遗产”的理念;答案就在那些忠实地实践着世界遗产终极价值、我们这个时代创造的未来遗产里。

  从象征性的意义上看,如果在建设尤其是旅游景观建设过程中,我们能够以“为未来创造遗产”来指导实践的话,显然能够有力地回击那些指责遗产地旅游开发破坏遗产的声音,而且还将是一个根本性的回击。

  三、创造未来文化遗产的意义

  鉴于代际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坚持不懈地致力于古代遗产的保护之外,没有因为19—20世纪那些有内在价值的建筑、城镇规划和景观设计的历史时间相对较短而忽略对其加以保护,而是给予高度关注,并将它们定名为现代遗产(Modern Heritage)。附录在“对于将特殊类型的项目列入世界遗产目录的指南”中提到了文化景观、历史城镇和城镇中心、遗产运河、遗产线路等四个特殊遗产类型,其中在“历史城镇和历史中心”这个特殊类型下专门列出了“20世纪的城镇”这个类别。现代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的重要类型,反映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具体遗产项目见证人类文明发展轨迹的一贯思想,保证了近两个世纪文明发展历程在实证符号上的连续性。不过,这仍然只是停留在“保护”的层面上,而没有站在“发展”的高度上,从而更加充分地发挥世界遗产评价标准对未来建设所应该发挥的潜在作用。如果我们现在所形成的包含建筑物、城镇规划和景观设计在内的作品没有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倡导的标准内化进来,那我们的后代还能不能再找到能够见证人类文明延续的实证符号呢?正是基于这种思索,我们秉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一贯精神,郑重提出“未来遗产”的概念。

  未来遗产概念可以初步定义为,当代人所创造的、能够体现当代特色和创新能力、符合世界遗产委员会所确立的评定标准并能作为人类文明延续的实证符号。这些实证符号以建筑物、城镇规划和景观设计成果等为主要表现形式。这个概念包含以下四个层面的意思。

  第一,未来遗产的理念是现代遗产之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这不仅在于从时间跨度上进一步延伸到当代,更重要的是,这个理念使得世界文化遗产的精神不再囿于保护的层面,而是更积极地站在了发展的高度上;积极倡导了文化遗产不仅仅是“历史留下的”的人类作品,更应该是“留给历史的”人类作品;世界遗产不仅是“过去献给现在和未来的礼物(World Heritage:A Gift from the Past to Today and the Future)”,还应该是“现在献给未来的礼物(World Heritage:A Gift from Today to theFuture)。

  第二,创造未来遗产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社会责任和目标

  我们的义务不仅仅是将那些前人留下的、代表人类文明发展的实证符号传给后人,我们还有义务为后人创造可供他们用以传递的伟大作品。我们今天看到的这些世界文化遗产是因为它们忠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反映了当时的艺术、思想、文化和精神。在我们所生存的这个时代,既然已经树立了公认的世界文化遗产标准,那我们就更有义务与责任为后人的历史留下能够反映我们这个时代烙印和创造力的遗产。

  第三,创造未来遗产是建立双向通道的需要

  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文化遗产成了旅游吸引力的符号,多数过去的世界文化遗产都为旅游目的地的发展提供了高质量的旅游景观或者吸引物。那么,我们就应该强化精品意识,对我们的旅游景观进行创新设计,当我们所生活的这个时代成为未来人的历史的时候,让这些旅游景观成为未来文化遗产的标志和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世界文化遗产与现代旅游景观建设之间应该建立起双向的、流畅的通道。

  第四,未来遗产的根本意义在于理念导向

  在一个开放的、快速发展的社会中,我们不奢望所有的新建筑或新景观都能成为未来的世界文化遗产,但我们又的确应该将“为未来创造世界文化遗产”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这样我们这个时代才不至于在历史的长河中缺失自己的位置。只要我们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变幻的过程中,坚持哲学的、文化的标准,那些走在我们时代前沿的地区或城市就完全可以在一定的地域空间内打造出一定数量的未来世界文化遗产。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准不仅只针对前人留下的宝贝,还应该用于指导我们这个时代的建设与发展,以期为后人留下新的文化遗产,这才是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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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厉新建旅游文库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