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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影城来了,什么样的房子才能做民宿

  昨天,我发表了《即将开业的北京环球影城会超越上海迪士尼吗?》的文章,指出环球影城带来的周边的民宿投资机会。

  文章发表后,很多都准备做民宿的网友咨询到底什么样的房子可以做民宿,政策对民宿是否有规定等等。

  从国家政策来讲,4月8号,国务院常务会议围绕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稳就业保民生,确定了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其中就包括支持扩大内需,合理放宽旅游民宿等市场准入。

  这一重要部署犹如一场“润物春雨”,不仅为有志于民宿行业的经营者进一步鼓足创业勇气,也让广大旅游爱好者感受到政策福利带来的暖暖春意。

  按照现行准入条件,开办民宿面临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和备案、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公共卫生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多项准入门槛,流程多、要求严、门槛高,使大量潜在经营者望而却步。在民宿建设开办阶段通过简化流程进行支持鼓励,为民宿行业准入“大松绑”,体现出简政放权的改革温度。对于激活和扩大内需、满足人民群众休闲旅游需求,对于增加和保障就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都具有直接而鲜明的意义。

  国务院会议之前,北京市对民宿业发布了相关规定。去年12月24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网信办、北京市文旅局四部门发布了《关于规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政策调整范围,主要内容有如下几点:

  1.短租住房的定位为“按日或者小时收费,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

  2.“利用本市国有土地上的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居住小区内房屋”从事短租应当取得本栋楼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

  3.“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禁止经营短租住房“,也就是东城区和西城区不能从事短租。

  我们看到,上述北京发布的短租新政,其实就是把短租作为经营的商业活动,所以针对的只是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产,对短租住房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住改商”的法律要求。

  今年一月一号正式执行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所以,短租住宅就是民法典规定的“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也就“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可以说,这条“应当取得本栋楼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的规定,基本把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产从事短租的大门彻底关闭。

  也就代表着,北京市的短租民宿房源量将大幅减少,对应的的就是短租价格会稳步上升。

  短租价格的上升,利好的就是那些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从事短租的房产。而可以从事短租的房产就是规划用途为经营盈利性的房产,也就是商业金融旅游立项的房产。

  正是因为这个规定,所以大量做民宿的业主都放弃住宅收购商住公寓,尤其收购公寓使用权,运营民宿让租金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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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腾讯网 责任编辑:朱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