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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发挥乡村旅游在镇域经济发展中的领跑作用

  要进一步发挥乡村旅游在镇域经济发展中的领跑作用和对传统乡村经济结构的催化、优化作用,促进现代乡村经济体系的形成,推动乡村经济社会全面振兴

  □ 特约评论员 王德刚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的通知》,其中包括第三批19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第一批10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这是2019年开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以来,首次评选、公布乡村旅游重点镇(乡)。

  笔者认为,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拓展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标志着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对乡村旅游发展空间载体的关注重点由村进一步扩展到镇(乡),对未来全国乡村旅游发展方向和区域布局将产生新的导向作用。

  首先,发挥重点镇(乡)对乡村旅游资源的整合作用和对乡村旅游的集聚功能,促进乡村旅游集群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我国乡村旅游发展早期,基本上是以村为空间载体和资源整合单元,涌现出了像四川省农科村、陕西省袁家村、河南省郭亮村、山东省中郝峪村、浙江省鲁家村等一批全国知名旅游村。村一级载体在乡村旅游发展早期阶段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但村级载体在产品、业态、功能、规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承载能力有限,资源和市场整合能力比较单薄,相比之下,镇(乡)的空间范围广、资源和市场整合能力强,镇级政府有足够的行政能力,可以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指导、专业辅导等手段进行乡村旅游集中连片发展,形成集群化、规模化发展,并且有利于通过集中打造,促进乡村旅游走上品牌化发展之路。如陕西省礼泉县烟霞镇,原本镇域内发展乡村旅游的只有袁家村,目前在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和协调下,已经形成了以袁家村为中心、周边十几个村庄集中连片规模化发展乡村旅游的新格局。

  其次,发挥乡村旅游在镇(乡)经济体系中的领跑和催化作用,优化和重构乡村经济结构,逐步形成以乡村旅游业为核心、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基础的现代乡村新型经济体系。传统农业经济的产出和产值有局限,必须通过构建现代新型乡村经济体系,使传统的乡村经济在产出和效益增长上摆脱对土地的依赖。村级空间载体范围较小,无法完成经济结构的系统化构建,而镇(乡)空间范围较大,具有以乡村旅游领跑乡村经济发展、以旅游业为催化剂优化乡村经济结构的能力。如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道朗镇,近年来通过统一规划,整合镇域内19个村庄打造九女峰乡村旅游度假区,集中发展休闲旅游、创意农业、高端民宿、康养颐居等现代乡村服务业,构建起了集乡村旅游、康养颐居、生态农业于一体的现代新型乡村经济体系。

  再次,发挥镇(乡)连城带村的衔接功能和要素优势,促进城乡互动、互补,实现共同繁荣。在城乡互动发展中,镇(乡)是关键的连接点,无论是其连城带村的衔接功能,还是整合、调动资源进行要素配置的实际能力,都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发挥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连城带村的衔接功能和要素优势,对于带动城乡间人员、资本、信息、资源交流互通,助力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通道,促进城乡互动、互促和融合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如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莫干山镇,充分发挥镇(乡)在资源整合和要素配置中的作用,实现了镇域旅游目的地与杭州、上海等周边大城市间的资本、信息、人力等交换,特别是在吸引城市资本下乡、人力资源下乡等方面,镇(乡)发挥了关键性作用,成为全国乡村旅游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样板。

  总之,要进一步发挥乡村旅游在镇域经济发展中的领跑作用和对传统乡村经济结构的催化、优化作用,促进现代乡村经济体系的形成,推动乡村经济社会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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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旅游报 责任编辑:张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