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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治理需要强化 多部门联合多业态联动

  殷杰

  近日,福建疫情备受关注。为应对当下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福建永定土楼、南靖土楼、厦门鼓浪屿等多个景区暂停对外开放,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筑牢“内防扩散、外防输入”防线,严防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途径传播扩散,守护游客安全。

  安全无小事。此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为期3个月专项整治,全面摸排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存在的安全管理短板和漏洞,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整改。此次旅游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突出三“全”,注重治理效果,是形成高质量的旅游安全治理、强化旅游安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益尝试。

  内容调整快,全面覆盖。此次旅游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在风险治理场所和治理对象上,根据福建省旅游安全管理需求与实际进行了快速调整。自国内多个网红打卡地在安全方面“翻车”、福建漳州外来人员沙滩溺亡等一系列事件发生后,旅游安全治理从原先重点关注的A级景区和旅行社风险快速调整扩增,扩展到将非景区景点也纳入安全治理范围,包括可供游人参观的观光工厂、涉水危险区域、网红打卡地甚至是高等院校等。从治理对象来看,不仅关注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问题,并未列入特种设施设备但处于高风险状态的玻璃栈道等设施也受到了重点“关照”。

  工作落实快,全速推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方案印发到各地落地执行,十分迅速。福建省人民政府8月20日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龙岩市上杭县8月20日下午便全面部署全县公安机关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迅速细化分解专项行动主要项目清单,展开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福建省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8月20日即制定《全市A级景区和旅行社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景区安全管理与风险预防、景区应急管理、景区安全生产管理与景区聚集性游客安全管理等系列培训课程。厦门市自8月21日开始,各地派出所、边防所、治安大队等迅速行动,连续多日结合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模式转变快,全员共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一改原先工作机制,由党政领导牵头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文旅、应急、公安、自然资源等各部门联动共建,定期通报情况、共享信息,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重点问题,形成多部门多元共治的高质量合作治理格局。专项整治突破了原有的文旅部门“小马拉大车”的安全治理模式,共建了一个多部门联合、多业态联动、多主体互通的共建共治的治理体系。自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以来,福建省文旅、公安、应急管理、政法等多部门积极联动,投入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景区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景区结合景区提升计划,加大防护设施投入,督促景区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打造优质平安景区。

  近年来,为了追求体验感和眼球效应,各地网红游乐项目纷纷上马。玻璃栈道、旱滑道、水滑道、蹦极、漂流、热气球、速降、水上乐园等高体验、高刺激性项目纷纷落地。但是,这类高体验、高刺激的网红游乐项目往往属于高风险项目,项目安全管理滞后于发展速度。针对高风险旅游项目,主管部门和经营单位应重点练就“七招”,对高风险旅游项目实现“精准整治”。

  一是经营许可。尽快明确高风险项目的监管单位与主管部门,建立分类许可体制,高风险旅游项目的经营者需要就具体的经营项目向分类管理部门提出经营许可。

  二是保险保障。鼓励景区与保险公司合作,定制高风险项目的专属旅游保险、项目保险与群体保险,选择合适的商业保险来分担和转移风险。

  三是风险预警。在项目活动组织运营前,项目组织者和参与者应该参考宏观风险预警部门和微观风险预警部门的预警信息。主管部门应联合气象、地质、水文、体育等多部门联合监测风险,做到及时预警。

  四是安全运作。在项目活动的具体运营过程中,项目经营者应该与旅游采购商和旅游者共同配合行动,维护项目的安全秩序;项目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与技能考核。设施设备运行前,进行空转测试;营业结束后,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性状态。

  五是安全监管。结合《高风险旅游项目目录》,明确高风险项目的主管单位、监管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标准。项目运作的具体监管部门包括了项目的审批许可部门和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六是救援处置。开展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演练。可以依托公共救援、公益救援和商业救援等三种不同性质的救援服务,建立全方位、高效率、立体化的旅游救援体系。

  七是安全宣传与舆论监督。通过官方媒介、公共媒介和商业媒介等不同渠道宣传安全知识,同时对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应急工作进行舆论监督。

  旅游安全离不开公安队伍的参与。在旅游安全治理实践中,福建省应进一步强化“旅游+警务”的安全治理模式,发扬泉州崇武“旅游警务”治理经验,加强水域、高空、游乐器械、特种车辆和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设完善景区安检和安防系统,升级和建设视频监控与语音播报系统,严把安全容量、安全检查和秩序维护三道关口,指导旅游单位强化内部保卫工作,提高旅游景区治安水平。

  福建省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强调“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随着夜游经济的快速发展,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的快速建设,夜游人数众多,其相应的安全问题需要更多关注。

  根据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出险数据显示,2010-2019年间,全国共发生13667起夜间旅游安全事件,平均每年发生1366.7起,平均每天发生3.7起。由此可见,夜间旅游安全事故已进入多发阶段。应加强与电力、气象等部门的合作,识别夜间旅游安全事件发生时间段,并及时通过相关平台发布公告;旅游企业应加强夜间旅游安全防控,在节假日以及寒暑假期间强化夜间旅游安全防控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如增派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监控;完善景区内监控、语音播报等设施设备,尽可能有效规避安全风险。

  总之,旅游安全治理体系应夯实基础,强化多部门联合、多业态联动,共享信息、共担责任、共防风险,推进旅游安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为华侨大学旅游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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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旅游报 责任编辑:张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