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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要避免大拆大建

  各地在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应对古村落和老建筑多一些呵护,使那些珍贵的古建筑以及古树名木等能够得以保存,一代一代地传承

  □ 徐曙光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一定要注意立足现有基础、现有实际,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能搞大拆大建,特别是要严格规范村庄拆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

  近年来,不少乡村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一些老旧住宅一律统统拆除。有的老屋老宅有近百年的历史,可以说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遗产。令人遗憾的是,这些老屋老宅随着村民们拆旧建新逐渐在乡村消失。有的乡镇干部和村民,误解了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的本意,片面认为为拆旧建新就是建设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的主题,缺乏呵护老屋、保护古老建筑、留住乡愁的意识。

  随着乡村旅游的兴起,游客希望体验原汁原味、古老优雅的乡村风貌,一旦那些老街和老建筑被拆除,后悔莫急,当年的老宅只能成为记忆,让人惋惜。记得小时去乡下外婆家时,村子里还保存着许多老屋老宅,青砖灰瓦,小巷深深,翘角、黛瓦、马头墙,雕栏玉砌,老宅门前是一条贯穿整个村子的青石板路,房顶上长满了各种各样杂草,外墙上布满了青苔,一幢幢老宅显示出一种独特的岁月沧桑之感。那时人在老宅的天井旁乘凉,孩子们在院子里玩捉迷藏,是多么惬意与快乐。当年与老宅为伴的情景至今仍记忆犹新,时常回忆。

  早在2006年,浙江省就明确提出,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对优秀乡土建筑和历史文化环境的保护,努力实现人文与生态环境有机融合。2012年,浙江省出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若干意见》,以西塘、乌镇、诸葛村、堰头村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历史文化村落,走出了各具特色的保护利用之路,成为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美丽乡村,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

  由此可见,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避免大拆大建是十分必要的。各地农村在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应对古村落和老建筑多一些呵护,除少数实在破旧难以修缮的老屋老宅以外,对能够修缮的老屋老宅一定及时修复,使那些珍贵的古建筑以及古树名木等能够得以保存,一代一代地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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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旅游报 责任编辑:张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