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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项文旅战略合作协议签约 进一步助力新疆文旅健康发展

5月14日,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对口援疆工作会上,部分文化和旅游单位分别与新疆各地、各部门以及相关景区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16项,涉及公共文化、文物保护、旅游规划、项目建设、客源送疆、人才援疆等多方面,进一步助力新疆文化和旅游健康发展。

在会上,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签订规划编制合作协议,将进一步加强对南疆旅游发展的顶层设计,形成各级各地各部门工作合力,共同编制《新疆南疆旅游发展规划》,由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在编制资金上给予扶持,支持在南疆建立旅游规划实施观测点,落实规划专家团队对规划编制给予提供指导、咨询和评审。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与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十四五”期间,双方将实施公共文化建设计划,探索形成合作机制。中国美术馆与新疆美术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制度设计、展览交流、公共教育等方面将建立帮扶机制。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博院签订协议,将系统谋划新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宣传展示工作。

19个对口援疆省市纷纷加强与受援地的合作,从游客送疆、人才培养、旅游宣传等方面入手推进对口援疆工作。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与和田地区行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进一步深化文化和旅游合作,推动“京和”号援疆旅游专列,开展“中华文化耀和田·首都文化月”活动。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与阿克苏地区行署将进一步加强两地交往交流交融,共同谱写浙阿人民心手相连、携手发展的新篇章。在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牵头下,浙江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支持阿拉尔市旅游产业发展,建立兵团南疆旅游集散中心。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将建立三方旅游联动机制,在旅游宣传、游客送疆方面加强合作和支持。

在文物保护利用方面的签约项目也十分显著。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签订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协议,共同推动新疆文物保护、考古研究、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与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在文物保护、考古挖掘、课题研究、数字化保护、人才培养等领域加强合作。北京大学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北京大学新疆丝绸之路考古研究院”,推进新疆考古与文化遗产和丝绸之路考古工作健康发展。

另外,中国旅游集团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与新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旅游集团投资和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兵团石油有限公司、上海中科科创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南京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政府分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展开合作。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丹